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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遇見2010年7月的我,仍然很再意嘴角那些長不停又好不了的青春痘,感嘆當時的自己真瘦年輕,而且不可否認,雖然那時對所擁有的愛情有些疑惑、不安與不滿,但當下的開心笑容卻是如此真摯,好像那些煩惱根本都不存在。 對方可能忘了吧!?第一次約他去平溪出遊,現場參觀了一位藝術家的展覽,特殊造型的傘架別出心裁,而這個DIY紀念品讓我想要效仿它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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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我怎麼也沒想到這個因為"愛"而發想出來的作品,居然也代表著自己當下感情的真實樣貌。愛心上一個又一個的洞,像是受了傷來不及癒合,在發現之前,早已千瘡百孔,這個潛意識,當下的我一點都沒預料到!
事過境遷後再回首那風乾後而發黑以「愛」為名的傘架,腦海中只有"諷剌"二字浮現,但從另一角度而言,它也很"貼切"的詮釋那段逝去的愛情:因為沒有"愛",所以心變黑了;因為愛在當下,而忽略了實際上它的可用性。
事後證明,傘架的功能性很低,並不是每隻傘都插得進去它的洞裡,而且使用時還要考慮平均受力及槓桿原理。當愛已不再時,再次看到這個"紀念品",厭惡、不捨的心情同時浮現,讓我在乎的,不是那個曾經愛過的人,而是陷在愛情裡那時的我,給我一個不丟掉它的理由吧!
也許一開始相戀就是場錯誤,但失敗的愛情,不是要急著去否定它的存在,而是要為受傷的心,找到它應有的價值。如果它的功能性不如當初設想的圓滿,設計者就有義務讓它適得其所。不能成為傘架的大兵,做個稱職又具巧思的燭台或筆筒也不為過,看一隻隻的色筆立在孔中,尤如萬箭穿心,卻又相得益彰,讓受傷的心又活了過來。